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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政策解读 二
信息来源: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0-05-19 00:17:12   浏览:4070
问:申请实施搬迁的企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答:应该准备以下材料:
 
1.《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审核表》;
 
2.企业职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搬迁总体方案。包括:原厂区房产、土地查封情况、拟搬迁内容、搬迁方式、搬迁时限和搬迁资金使用计划等;新厂区用地选址、用地协议、搬迁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等;
 
3.企业职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包括:职工安置、分流计划与政策等。
 
4.搬迁企业职工构成情况。包括:原固定工、合同制职工、企业内退人员、工伤人员、企业精减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家属工、离退休、退职人员等;
 
5.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包括:拟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情况(人数、劳动合同期限);拟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人数、劳动合同期限);拟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人数、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总额及资金来源);
 
6.职工债权职务处理情况。包括:对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社会保险费、集资款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清偿标准、方式和资金来源;
 
7.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无土地权属证书的应提供政府土地批文,并在申请土地储备前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属于改制企业的应在纳入储备前完善企业改制土地处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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