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诉海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选聘诉讼代理单位项目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关于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诉海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选聘诉讼代理单位项目
2.招标需求: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诉海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单位。
3.最高限价
本项目律师代理费最高限价为83480元(含税价格),包含所有差旅费、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的网页截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需完整清晰,需加盖公章后提供)。
4.4 为防止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得与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或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构成利益冲突关系的情况。
4.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以及其他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送达
5.1时间:自2023年3月7日16时30分起至2023年3月10日16时30分止,期间的每天上午0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5.3方式:将密封盖章报价材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送达招标人;密封盖章报价材料还需包含:(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需按照上述4.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4)代理服务方案;(5)不少于2个的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完成的同类业绩材料,需附业绩目录清单、对应的委托代理合同或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3年3月10日16时30分。
6.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3月10日16时30分。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96683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