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电子产品业务物流仓储服务单位以货比三家的方式选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海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电子产品业务物流仓储服务
2.招标需求: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青岛海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电子产品业务物流仓储服务单位
3.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物流单价以3T车型为例;190元/车。2.仓储面积暂按50㎡计算;36元㎡/月。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投标书无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需完整清晰,需加盖公章后提供)。
4.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以及其他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5中标人不履行义务、履行义务不到位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将中标人列入“负面服务名单”,自进入该名单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采购活动,即使参与,其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5.投标文件的送达
5.1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止,期间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316;
5.3方式:将密封盖章报价材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送达招标人;密封盖章报价材料还需包含:(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需按照上述4.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4)服务/技术方案;(5)不少于2个的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材料,需附业绩目录清单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6)响应时效性;(7)质保或售后方案;(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5.4文件装订及份数要求:
5.4.1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将投标文件的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投标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5.4.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5密封要求:
5.5.1用封条将密封袋(或档案袋)密封好,封口处应规范的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密封袋(或档案袋)上需标明货比三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完整规范名称等。
5.5.2一个密封袋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5.5.3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
6.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7.开标结果告知及标书后期处理
7.1开标结果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
7.2投标各方的投标文件,后期由招标方统一收集存放处理,不退回投标方。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海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 话: 15006589566